浙江大学日前出台新规,浙大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根据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可被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该新规一经推出,立即引发了广大师生和网友热议。
如何界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
根据浙江大学出台的《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运用正确思想文化对各种社会舆论和价值观念进行引导。
据校方介绍,该新规的出台,是对学术评价体系多样化的探索,旨在鼓励学者作为知识分子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胸怀天下、传播真理。
记者了解到,除浙大外,已有多所学校开始进行相关的探索。上海交通大学试点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干部职务职称评聘条件,吉林大学出台规定鼓励优秀网络文章和网络舆情信息稿件创作,规定优秀网络文章的体裁为新闻评论,时政、高教、社会热点解读文章和长篇通讯文章。
“网红文章”监管还须“严进严出”
新规发布之后,有学者为大胆创新叫好。也有学者质疑,网络作品追逐热度与点击率,论文则有其学术规范性,两者难以相提并论。
“最重要的是稳妥、严密地制定出一套被学术界广泛认可的评价机制,而不是简单地给出一份名单、借用商业逻辑里的点击量作为考核标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生方可成说。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天定认为,科研成果可以通过网络发表,但学术出版发表环节的审核、发表后的评价,仍须由学术共同体严格按照学术标准进行。
对此,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文化成果是优秀的网络文化原创作品,大学要鼓励和引导师生产出高水平的成果。学校希望在这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对于满足《办法》中基本条件的成果申报,根据规定,要由专家委员会以实事求是、严谨科学的态度,秉承严肃的学术传统、学术规范和学术标准进行严格评审。”
据了解,浙江大学对教师的评价标准体系较为多元,大学教授一般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项职责,不同类型的学者可有所侧重,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认定将成为这一体系的完善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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