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引用——一种新的不当引用行为

作者:bjb 时间:2018-09-21 点击数:

作者:邓履翔、王维朗、陈灿华
摘要:【目的】分析一种新的不当引用行为———欺诈引用。【方法】简述了参考文献中的各种不当引用问题,提出了欺诈引用的定义和表现形式,分析其产生原因。【结果】对欺诈引用进行了较完整的阐述,从外部客观环境、编辑、作者和读者等方面给出了防治欺诈引用的建议。【结论】欺诈引用是新出现的一种参考文献不当引用现象,需要引起学界关注。
关键词:不当引用;欺诈引用;论文;学术期刊;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行为严重扰乱了学术秩序,影响了学术期刊、作者所在国家和单位的学术声誉。2017 年4 月 20 日,施普林格公司所属期刊《肿瘤生物学》撤回发表在 2012—2015 年的 107 篇中国医学论文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学术不端行为一般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等 。通常与论文内容、署名相关的学术不端行为更容易受到关注,如论文署名权问题等 ,而参考文献的学术不端行为则经常被忽略。参考文献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施引参考文献既能体现科研工作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又能体现对已有研究成果的尊重,还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内容、追踪学术信息。可见,参考文献的正确引用在学术传播和发展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逐渐采用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ESI)来评价高校的学科建设 ,教育部“双一流”建设 也已将 ESI 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提高学科的 ESI 排名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学科建设的重要目标。ESI 由引文排位、高被引论文、引文分析和评论报道 4 部分构成。ESI排名的实质就是考核某一单位/机构所发论文的被引情况。为了实现学校的学科建设目标,学科 ESI排名的提升策略也随之提出,部分高校管理部门将原来已存在争议的“唯论文数量”的科研成果考核评价方法改为“论文与被引并重”的“新方法”。另外,各级科研评奖也引入了文章的他引情况。激励政策和评奖的诱惑让原本被冷落、忽略的论文引用问题成为高校教师探讨的重要“学术话题”。分析论文被引的奖励政策、探讨提高论文的被引频次等话题都与参考文献的引用紧密相关。
  本文旨在分析参考文献中存在的不当引用行为,将其中的某一类行为(此前被分类到其他不当引用行为)归类为“欺诈引用”,并解释为何使用“欺诈”一词来描述这一不当引用行为,分析这一行为与其他不当引用行为的异同,以及这一行为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最后,从作者、编辑、读者等方面给出了防治欺诈引用的建议。
1 欺诈引用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参考文献的引用常被忽视,且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如何引用参考文献全在于作者,参考文献是否存在不当引用全凭作者的自律。有研究指出,每篇文章中只有不到 1/3 的参考文献是必引的 ,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参考文献的引用在文章撰写过程中的随意性。显然,这一随意性也给由参考文献引用导致的学术不端带来了可乘之机。
  已有学者对参考文献的不当引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如常思敏归纳了参考文献引用中 6 种不当引用行为:诱引、匿引、转引、滥引、崇引和曲引;吕亚平讨论了乱引、漏引、多引、自引等不良参考文献引用行为,并提出了防范措施;闻浩等分析了参考文献不当引用中“引用矮化”的问题;朱久法等 指出参考文献的引用错误是科技论文的严重缺陷。参考文献的不当引用有作者的主动行为,也有被动行为,已有研究关注的是不当引用对论文本身的粉饰(如希望通过引用提高论文水平)或遮掩(如漏引的文献极有可能就是被抄袭的文献),对不当引用产生的后果的讨论停留在帮助论文发表等学术传播层面,并未分析不当引用行为对社会、所属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为尽快提高学校在某一学科的排名,某些学校通过改变教师考核方法等行政手段,鼓励教师提高其论文的被引频次,参考文献的引用由此出现了新的不当引用行为,笔者将其称为欺诈引用。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欺诈”一词意为用狡诈的手段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于欺诈行为的解释为: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的行为。民事欺诈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欺诈是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但有利于社会、他人的善意的行为不构成欺诈。综合以上信息,笔者认为欺诈引用是指作者为自身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故意在论文中进行虚假引用,致使论文使用者产生错误认识和评价的引文失范行为。
  将欺诈引用与已有文献中提及的不当引用问题相比较,其共同点在于这些不当引用问题均违反了学术诚信原则,部分表现形式有重合,而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欺诈引用的产生有时代发展的烙印,这一现象出现在最近几年,与其他不当引用行为相比较,其持续的时间可能不会很长。欺诈引用的产生是因为某些外在因素近期发生了变化,如教师考核机制、评奖评优机制等,当这些外在因素再次变化后,这一行为可能会消失或显著减少。(2)欺诈引用给利益相关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而不仅是原有的提高学术知名度等学术层面的问题。如满足了作者的私利,即年终考核与奖励;满足学校学科发展,即获得较好的学科评估结果、提高学科 ESI 排名,增加学校进账经费等。当然,这一行为也给部分利益相关方带来了损失,如高校考核单位、评奖单位、论文的受众群体等。由此可以看出,欺诈引用与其他不当引用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这种以获取经济利益及奖项等为直接目的的引用行为与前述不当引用问题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实施该行为时是否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是否帮助论文作者获得间接或直接的利益、是否引起论文使用者的间接或直接的获益或损失。  另外,为什么使用“欺诈引用”一词来定义上述不当引用行为,而不使用“故意引用”呢? 其原因在于以下两方面。(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68 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构成欺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欺诈人具有欺诈的故意;第二,欺诈人具有欺诈行为;第三,被欺诈人陷于错误是基于欺诈人的欺诈,即被欺诈人并非因自己疏忽之故,而是因欺诈之故陷于错误;第四,被欺诈人因错误认识而为一定的意思表示。根据该说明,欺诈引用中,论文作者对这种不当引用所产生的后果是知悉的,满足第一条;论文已经投稿、即将发表或已经发表,即行为已实施,满足第二条;论文使用者(无论是读者,还是学校等其他群体或个人)都会因这一引用产生错误的认知,满足第三条;论文使用者基于这种认知做出下一步行为,如名誉或经济奖励,满足第四条。显然“欺诈”一词能准确表示上述不当引用行为。(2)作者的这一行为虽是故意的,但在法理上有区别。从法理学可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故意不是作假,不是欺骗而且,作者故意引用某一篇文献的行为可以囊括前述已指出的各不当引用行为,如滥引、崇引、曲引、乱引、漏引、多引、自引等,可以认为这类行为不会给论文的利益相关方带来获益或损失。作者带有明确目的的欺诈引用,是一种作假行为,其结果是可能使得学校(或评估方)、读者因作者的这一行为而陷入一种认知错误中,并导致学校给予作者以奖励(如金钱奖励),读者遵循作者的参考文献施引行为继续延伸阅读,走入错误的方向。
2 欺诈引用的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2.1 表现形式
  根据笔者的编辑加工经验,将欺诈引用的表现形式概括为以下两种。
  2.1.1 批量引用文献  这些被引的文献与论文本身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但肯定不属于那 1/3 必引的文献。时间上,这种问题多出现在文章发表前的校对阶段。从引用内容上看,分类如下。(1) 批量引用作者本人的论文。考虑到年终考核、评奖评优等要求,作者提出大量修改或替换参考文献要求,且这些文献均含有通信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名字。这些新增的文献并不是即将出版的或已经预出版的论文,而是近 3 年的论文,且语种多为英文(因为 ESI 排名多关注英文期刊论文)。虽然为同一作者的论文,但就其小方向而言,与待发表的文献没有直接的传承关系,也可以说,这些文献与该论文的大方向相同,小方向不同,没有引用价值。(2)批量引用同一所学校、学院,或同一个课题组其他老师的论文,被引论文与待发表文献没有任何关系。显然,这是作者间的互相帮助,是故意互相引用的行为。
  笔者在编辑加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此种案例。考虑到国外出版商数据库收录所需时间、SCI 数据库收录所需时间,作者的此类要求多发生在靠近年终的几期,尤以第 10、11 期居多(以月刊为例)。替换过程中,表现形式多为在某一个问题或某一经典方法或算法后大量引用文献,如**问题、**算法/方法等。这些被引文献存在一些“交集”,多数在题名、摘要、关键词中存在相同的词语或短语,细究全文,则容易发现与待发表论文无关。
  2.1.2 非批量引用文献
  相较于批量引用而言,非批量引用文献较难被发现。这种无规律、松散地分布在文中的引用方式,美其名曰“落花式引用”。通常这种方式在论文撰写时已做好安排,具体表现为以下两方面。(1)课题组成员间的相互引用。由于课题组较大,同一个大的研究方向下研究人数较多,论文产出也较多,在论文撰写过程中,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或同门师兄弟的要求或诱惑下,故意引用。这类故意引用行为由于文献专业较为一致,且区分度较小,编辑难以分辨。但这一类引用也存在其特有的表现形式,如大量被引的论文中,作者名单会有交集,但重叠的不一定是导师或通信作者;不引用课题组发表的大量中文论文,只引用英文论文;不引用课题组较早发表的所在期刊影响因子较低的或经典的中文文献,只引用近期发表的期刊影响因子较高的或引用较多的论文。(2)其他引用。在引用非同一课题组的其他同行的论文时,也存在上述问题,而这一引证文献作者多是与本课题组的成员或导师有联系的。论文撰写过程中,引用已发表的论文一般遵循经典文献的引用、对该论文有帮助的文献的引用以及较新文献的引用。虽然编辑在论文初审过程中,也会考虑来稿对新近文献的关注情况,这一方面能反映出该课题是否为时下研究热点,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作者对近期发表的成果是否了解,但这一点不能成为作者欺诈引用的借口。
  笔者在编辑加工过程中碰到过一例疑似案例。某一课题组有一篇论文将于近期发表,第一作者的导师并未出现在作者名单中。仔细编辑全文后,发现被引文献大部分为该课题组的论文,第一作者的导师均在这些论文作者名单中,且多为通信作者。翻阅部分被引文献,发现这部分论文与该论文并不是必须引用的关系。另外,这部分文献并未集中出现在引言部分,在引言、方法和结果部分均有分布。显然,该论文在参考文献引用方面存在随意性,是否可认定为欺诈引用,需进一步阅读和分析。
  在论文投稿时,批量引用和非批量引用都能被编辑察觉,只是编辑在初审过程中通常会更关注论文方向是否符合本刊宗旨和用稿范围、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创新性是否满足发表要求等问题,论文格式、论文参考文献等问题在这一环节较容易被忽视。当论文进入编辑加工环节时,编辑会细抠每一个细节,参考文献的不当引用问题才被关注。在笔者近 3 年(2015—2017 年)编辑加工的300 余篇稿件中,有十几篇论文存在不同程度的欺诈引用问题。虽然出现的次数不多,但呈逐年上升趋势,急需引起业界重视。
  2.2 原因分析
  2.2.1 从评价方法等客观原因来看
  论文被引频次(尤其是他引频次)作为学科评估、奖项申报的“科学研究指标”,其重要性被过分夸大了。从学科排名来看,关键绩效指标 ( KeyPerformance Indicator,KPI)考核有针对性地弥补了高校学科评估过程存在的不足,本无可厚非,但随之而来的为了指标而做指标,针对被引频次进行奖励的行为实不可取。高校教师在这一环境下被要求引用和互引的现象确有存在,虽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动的,但此行为实不可为。从奖项评估来看,为了评奖而针对每项指标提前做准备,使用各种手段粉饰现有材料,而不是依靠自身实力获得荣誉,这种行为更不可取。如何消除此类现象,值得业界和决策方关注和思考。
  2.2.2 从作者的主观意愿来看
  作者投稿与期刊编辑选稿一直以来存在“对立性”,作者与编辑的关系也较为复杂。曾有作者笑称:“作者的投稿过程就是与编辑斗智斗勇的过程”。为了提高论文的被录用概率,作者会想尽一切办法。(1)为了显示论文的“高水平”,故意引用高影响力(如影响因子高、业界影响力大)期刊的文章和引用英文文献,选择性引用经典文献。(2)不引用有内容冲突及会降低论文原创性的文献,不引用有利益冲突或有矛盾的作者的文章。目前,为了经济利益,一篇文章的发表更是被赋予了很多不该赋予的内容。殊不知作者与编辑并不是对立的,而是有着共同目标的两个群体。作者和编辑的共同目标是学术出版,是为了科学知识的传承,作者需尽量做出有创新性的成果,编辑需客观选择符合刊物发文要求的高质量稿件。除了上述经济利益以外,大多数实施欺诈引用行为的作者没有正确认识到文献引用在学术传播中的作用,对科研工作缺乏正确认识,缺乏基本的学术道德,将自己置于科研共同体之外,无视其对整个群体的伤害。
3 防治欺诈引用问题的建议
  从外部客观环境来看,高校、评奖部门等论文使用方应对论文的引用情况做好提醒、监督等工作,在制定奖励制度及考核机制时应做到“有奖有惩”,除了对高被引、热点论文进行奖励以外,还要对欺诈引用行为进行惩罚,如在奖励和评奖的过程中,加入抽查论文被引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欺诈引用环节,并严格按照规章处罚或取消其评奖资格。
  从编辑角度来看,除了严格编辑审校稿件外,编辑还应尽到提醒义务,帮助作者正确引用文献。通过约稿通知、投稿须知、期刊网页学术伦理道德宣传栏等平台明确提出编辑部要求。在与作者交流时,也可适当提醒作者在文献引用方面可能忽视的问题。另外,在编辑加工过程中,若发现此类问题,应有理有据地与作者沟通,争取其理解并改正不当引用情况。当然,若面对作者的“救急”要求,也应从维护学术共同体利益、不给作者学术生涯留隐患等角度说服作者。对存在欺诈引用问题的稿件,编辑部也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在初审阶段,可增加对参考文献检查环节;在编辑加工阶段,要求作者修改不当引用;在文章发表后,可借助各种新媒体平台接受公众监督 ,若发现参考文献的不当引用,则可要求作者修改,并替换相应数据库中的源文件,或在之后给出勘误等。
  从作者角度来看,论文作者应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术修养,秉持求真求实的科研传承精神,对自己负责,对论文的读者负责。
4 结语
  参考文献的正确引用有利于研究者的学习和创新,这不仅涉及到作者的治学精神、法律法规意识、学术伦理道德规范,还与编辑加工标准、行业技术规范、学术期刊质量和影响力有关。本研究对参考文献中存在的不当引用行为进行了简略分析,指出并定义了“欺诈引用”这一新的不当引用行为,并与其他不当引用行为进行比较,通过表现形式、产生原因等内容阐述了欺诈引用问题,并从客观环境、编辑、作者、读者等方面给出了防治欺诈引用的建议。由于欺诈引用具有一定的隐秘性与危害性,非作者较难判别,本研究希望通过对该问题的归纳和总结,提高论文相关方对这一行为的关注和识别,进而更有利于论文质量的提升和科学研究的发展。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zMzExNzQwNQ==&mid=2247485442&idx=1&sn=ebec8b78d8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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